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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交通”兴起,15省交通集团进场!

时间:2024-01-22   访问量:1089

相关数据显示,交通领域碳排放约占中国碳排总量的10%,公路运输是交通领域碳排放的重点,碳排放量占交通领域碳排放总量的87%。随着城市、乡村新能源基础设施的部署,绿色供电、光储融合成为大势所趋。

最近两年,在国家和地方政策的鼓励下,全国各省的交通集团纷纷成立新能源公司,依托自身的交通资源,以分布式光伏为起点,达到“光伏+交通”项目,进军新能源领域。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成立专门业务板块、已经有一定业绩的相关公司包括:

中交集团下属的中交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高速下属的山高新能源、深圳高速集团、河北高速集团通衢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交投集团、山西高速集团、福建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云南交投集团、河南交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除此之外,四川、黑龙江、湖北、江西等多个省份的高速公司集团也有一定的“光伏+交通”业绩。

一、国家层面出台多个“交通+光伏”鼓励政策

国家各部委和地方政策发文,支持“光储充”一体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早在2020年8月3日,交通运输部就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在服务区、边坡等公路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与市电等并网供电。鼓励船舶应用液化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推动新能源、新材料在港口和导助航设施等领域应用。

2022年5月,交通运输部印发《扎实推动“十四五”规划交通运输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提出“十四五”时期重点推进的11项交通运输重大工程项目。其中,绿色低碳交通可持续发展工程方面,“十四五”时期,以营运交通工具动力革命和低碳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为重点,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对低碳发展有效支撑,在高速公路和水上服务区、港口码头、枢纽场站等场景建成一批“分布式新能源+储能+微电网”智慧能源系统工程项目;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营运车船规模应用。

2023年5月1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开展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V2G)、光储充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探索在充电桩利用率较低的农村地区,建设提供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用户低谷时段充电。

2024年1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申报工作的通知》,提出:力争到2025年底,示范县乡因地制宜建成布局合理、快慢结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推动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的基本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加大用地保障,加大配套电网改造升级力度。鼓励条件适宜地区结合充电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形成绿色充电一体化系统。鼓励开展车网互动等新技术应用。结合农村地区充电设施环境、运行维护要求等,完善充电设施运维体系。

二、全国至少19家交通集团进军“分布式光伏”领域

1、中交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1日,中交集团下属的上海振华重工宣布:振华重工与中交产投合资的中交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市临港新片区注册成立。

中交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后,将以长三角区域为主,向京津冀、珠三角和成渝地区蔓延,辐射华北、华东、华南和西南地区;进一步扩大中交内部资源开发,打造高速公路光伏示范项目,有序完成高速公路光伏资源的逐步开发。在项目投资开发的同时,通过产学合作及并购等方式,发展能源新基建、光伏数智运维、碳技术、光伏+(氢、储)等四大类科技研发。许广高速回澜服务区光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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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东——山高新能源

2022年5月,山高金融收购北控清洁能源集团43.45%的股份成为其控股股东,后者改名为“山高新能源”,大举进军分布式光伏领域,并推出零碳高速服务区。

山高新能源依托山东最大的省属国企--山东高速集团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积累的丰富开发资源和应用场景,以光伏、风电新能源开发、投资、运营和城市清洁供暖服务为核心主业,打造“交通+新能源”融合发展模式,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

2022年7月12日,山东高速集团组织开展了济南东“零碳服务区”建成启用暨《山东高速零碳服务区白皮书》发布活动,标志着全国首个实现自我中和的“零碳服务区”正式投入使用,首份高速公路“零碳服务区”白皮书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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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山高新能源在全国已建成运营200多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规模达700MW;2023年上半年,山高新能源风电和光伏装机容量达3.95GW;运营或管理的电站完成实际发电量33.2亿度,按合并报表口径完成发电量约28.98亿度。

3、广东——深圳高速集团

根据深高速“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深高速集团将以清洁能源发电业务为核心,轻重结合,参控并举,打造具有深高速特色的“设备制造+电站开发建设+电站运营及发电销售”的一体化清洁能源。

2021年11月1日,深高速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与国家电投福建签署了《深圳峰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深高速新能源公司与国家电投福建按照50%∶50%股权比例成立峰和能源,并将峰和能源作为收购南京安维士51%股权的实施主体。通过这次收购,与国家电投集团进行协同合作,共同拓展清洁能源后运维服务市场,拓展公司风电一体化产业链。

2023年,深高速在河北、新疆获得1130MW光伏项目规模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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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河北——河北高速集团、河北交投

河北高速集团、河北交投依托在河北省内的高速公路资源,都开展了新能源领域项目投资。

2023年12月,河北省首个全路域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项目--荣乌高速新线光伏项目廊坊段并网投产。该项目总装机容量32兆瓦,途径廊坊市的永清县、霸州市、固安县和保定市的高碑店市、白沟新城、定兴县,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在荣乌高新线的分离式路基中分带、高填方路基南侧边坡、收费站周边、服务区大小车停车区、智能建造基地顶棚、互通圈等场景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此次廊坊段23兆瓦全部实现并网投产

同时,河北高速集团、河北交投2023年在河北省获得了超过1400MW的新能源项目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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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山西——山西高速集团

从2018年开始,山西交控集团就开始加速布局新能源产业,在积极引入“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微网建设理念的基础上,围绕盘活公路存量资产,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隧道管理站等场站及周边,利用区屋顶、边坡、互通枢纽等场地,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消纳模式,投资建设了一批“高速+光伏”项目。

2023年,山西省高速公路3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列入山西省能源局年度开发项目名单。

截至目前,山西省高速公路沿线建设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达102.6兆瓦,并网容量达44.3兆瓦;自并网运营以来,已累计发电9131.4万千瓦时。

6、福建——福建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1日。福建高速集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开启了绿色能源发展之路,逐步深入发展光伏新兴产业,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实现“云数智一体化”管理,见证了太阳能能源从生产、发电到终端应用等全环节的绿色低碳之路。

近日,随着沈海高速东进服务区屋顶最后一块光伏板精准落位,福建高速50处光伏电站主体工程建设完美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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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福建高速将新能源产业确定为推动福建省高速公路新旧动能互补的重点产业,把光伏发电作为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利用收费站、高速服务区屋顶等资源,大力推进光伏建设,助推绿色低碳经济发展。

据了解,这批50处光伏发电站主要分布在福州、宁德、漳州等8个设区市的17个高速公路服务区、33个收费站屋顶及车棚,投资额7500余万元,总装机容量约13兆瓦,预计每年可发电1300万度。

“‘光伏+屋顶’模式盘活了高速公路屋顶资源,不仅大大提高了土地综合利用率,还可以为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绿电动力。”目前,福建全省高速已建成56处光伏发电站,有效提高了福建高速公路绿色能源自洽率,这也是福建高速集团打造绿色能源利用生态体系、迈向绿色发展的重要一步。

下一步,福建高速将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闲置用地等路域资源建设光伏电站,实现让阳光产生“绿色收益”,并深入探索风光储、充换电等新能源应用,加速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新能源网的有机融合,为国家“双碳”战略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7、云南——云南交投集团

2023年12月12日,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云南交投”)与华为数字能源、中国公路学会,在云南昆明共同主办了首届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技术交流暨云南交投 · 华为“光储充”一体化示范站观摩会。

三方将通力合作,充分发挥云南较好的建设资源条件,加快“光储充”一体化试点应用,促进云南发展“绿美通道经济”。

近年来,作为绿色低碳交通的先行者、贡献者、示范者,云南交投集团大力发展绿美通道经济,以高品质综合交通大通道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交能融合为抓手,推动着绿美通道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目前,云南交投集团已建成近3000公里的绿美公路、424座绿美服务区、248座充电站,充电会员近30万户、充电量每年翻一番,并已经落地35个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总装机容量18.7兆瓦。

8、河南——河南交投

2024年1月18日,河南交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揭牌成立,成为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板块专业化投资、运营、管理的主阵地。

据悉,河南交投新能源公司未来5年,将紧紧围绕河南交投集团发展战略,依托高速公路路域资源优势,大力实施“高速公路+新能源”,锚定“百千万”工程目标,聚焦光伏、充换电、储能、氢能、能源智慧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等领域,力争建成投运绿色零碳服务区100座以上、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000兆瓦以上、充电车位1万个以上,持续推进交通与新能源的深度融合,构建新能源发展生态体系。

当然,全国在分布式光伏领域有业绩的高速公路集团、交投公司还有很多,如:

9、四川: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成渝坚持“增量、扩能、提效”原则,推进新能源产业逐步布局。抢抓行业风口,依托公司主业路网优势,通过设施运营、股权投资等方式,着力打造 “充电、电池银行+换电、氢能源”产业集群;与行业头部企业探索新商业合作模式,开拓其他新能源业务,在绿色能源产业链上下游、多环节寻求发展空间,逐步构建产业生态圈。

据了解,四川成渝出资设立的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等。

10、黑龙江:龙江交通新能源

龙江交通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江交通新能源产业落地方案的议案》和《关于龙江交通黑龙江省高速公路新能源项目的议案》,先行以全资子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省内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项目,迈出了公司新能源“产业翼”落地的第一步。龙江交通以子公司龙源投资为主体,投资1.07亿元建设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项目,迈出公司新能源“产业翼”落地的第一步,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11、安徽:皖通高速

皖通高速在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提到,通过加大清洁能源使用,推广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推进常用设备“气改电”等,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在协助建设光伏项目,助力新能源产业发展上,皖通高速积极配合路网新能源公司在合肥绕城高速南环段建设光伏项目,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优先供收费站使用。

项目建设“零碳”园区,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公司以合肥管理处改造提升为契机,创新打造金寨路收费站及合肥管理处“零碳”收费管理园区。项目采用光伏+充电桩系统,并配置容量500千瓦/1000千瓦时的储能系统,可以实现收费站管理园区绿色电力100%供应。项目建成后,可以通过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对园区内光伏、储能、照明等碳排放数据及整体能源流动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和智慧管控,有效降低园区碳排放,助力碳中和目标实现。

12、湖北:楚天高速

2023年6月,楚天高速自主投资建设的排湖光伏充电场站在沪渝高速排湖收费站顺利建成。该充电站是楚天高速自主投资建设的第四个高速公路新能源项目,也是全省首座联通“两路”的新能源设施,能够同时满足通行国道和高速公路新能源车辆的充电需求。

项目位于仙桃市胡场镇以西的排湖收费站院内,紧邻G318国道和G50沪渝高速排湖互通,可同时为通行318国道和汉宜高速的新能源车辆提供充电服务。同时,随着该项目的落地,楚天高速已在汉宜高速武汉至潜江段的2对服务区、1个收费站布局建成光伏充电设施,将有效化解通行该路段电动汽车的“里程焦虑”,真正实现“充电无忧”。

13、江西:赣粤高速

2022年7月,赣粤高速在投资者平台表示,公司参股公司江西核电有限公司在江西彭泽核电厂址内投资了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

14、上海:宁沪高速

为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2022年4月,宁沪高速公司收购云杉清能公司100%股权,对价为人民币24.57亿元。

云杉清能公司主营光伏、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发电,致力于发展以风力和光伏发电为主的绿色能源投资与运营管理业务,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互通区光伏应用全国领先。至“十四五”末,云杉清能计划打造成交通特色明显,“风光储”并举的百亿投资、百万千瓦综合智慧能源专业化投资运营平台。

15、吉林:吉林高速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大规模推广光伏发电,2022年度发电总量达84.5万千瓦时,碳减排总量高达229.71吨。同时,依托示范工程搭建“吉林省高速公路能效管控云平台”,结合“吉林省高速公路隧道抗冻灭火剂代替电伴热改造工程”的实施,集团2022年节约用电额度288.3万元,碳减排达到1306.89吨。

来源:低碳新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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