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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国家发改委:明确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的经营主体地位

时间:2023-09-25   访问量:1087

9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就《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明确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的经营主体地位,支持依据其可再生能源供电范围、电力负荷等情况划分配电区域。不得依托燃煤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防止以规避社会责任为代价营造成本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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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为规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积极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我们修订形成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进入首页互动交流版块“意见征求”专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传真请发至010-88072730,电子邮件请发至zzgz@nea.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5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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