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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两地清洁取暖4101户!两地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时间:2023-08-22   访问量:2234

日前,临汾市洪洞县、霍州市分别发布《洪洞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霍州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洪洞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2023年临汾市按照省、市要求,全县高铁高速沿线10千米可视范围内的4个乡镇14个村庄3587户43万㎡,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减少居民燃煤污染影响。2023年统一组织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以确村确户为准,每户补贴金额为5000元,不足5000元的按照设备总价70%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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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洞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政办发〔2023〕25号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洪洞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洪洞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蓝佛安书记提出的“加强环境综合治理”重大课题,按照《临汾市汾河谷底环境综合治理走在前做表率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蓝佛安书记调研指示要求,继续推进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全面完成清洁取暖目标任务,实现散煤治理“双清零”。

二、领导机构

成立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

组 长:柳  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梁爱军  县住建局局长

            宋国强  县能源局局长

            郭志刚  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局长

    成  员:周颖峰 县发改局局长

            付雪海  县财政局局长

            梁慧俊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旭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艳华  国网洪洞供电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王慧慧  洪洞华润恒富天然气公司副经理

            乔  刚  明姜镇镇长

            薛伟杰  赵城镇镇长

            张一书  淹底乡乡长

            杨楠楠  兴唐寺乡乡长

三、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要求,全县高铁高速沿线10千米可视范围内的4个乡镇14个村庄3587户43万㎡,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减少居民燃煤污染影响。

四、改造方式与补贴

按照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的原则,有序推进我县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结合各乡镇区域现状,通过前期摸底上报,县政府集中统一研究确定的路径进行改造,如有特殊情况变动者,经领导组研究同意后调整执行。

2023年统一组织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以确村确户为准,每户补贴金额为5000元,不足5000元的按照设备总价70%进行补贴。

五、明确职责

1.各相关乡镇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清洁取暖改造的具体实施,按程序自主组织招投标并进行议价,确定供货商及价格,确保同品牌、同型号设备不高于市场价格,并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与供货商签订购销协议并做好售后保障;做好补贴资金兑付等工作。同时,做好清洁取暖改造工程中的相关征地、拆迁、青赔等工作。

2.县住建局负责集中供暖、煤改气的协调、指导、统计汇总工作。

3.县能源局负责煤改电的协调、指导、统计汇总工作。

4.县发改局负责煤改电、煤改气后的运行补贴工作。

5.财政局负责落实政府补贴政策,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监督资金的管理使用。

6.自然资源局负责清洁取暖实施期间的改造用地、征地等相关工作。

7.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入围的采暖设备产品质量、资质进行审核备案。

8.供电公司负责实施电网改造工程,确保电网改造按时完成以及施工安全,同时严格落实电价优惠政策,做好运行电量统计工作。

9.燃气公司负责实施燃气管网改造工程,确保燃气管网改造按时完成以及施工安全,同时严格落实气价优惠政策,做好运行气量统计工作。

10.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牵头,各相关乡镇具体实施,负责本区域内清洁取暖工作完成后的散煤治理“双清零”工作。

六、组织实施

1.全县清洁取暖工作自2023年8月启动,10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

2.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实施方案,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方案的制定,并完成前期相关工作。

3.各乡镇、各村按照全县的集中供暖、煤改气、煤改电实施方案,结合各自改造任务与实际,制定可行有效的具体实施办法,做到村户底子清、改造路径清,“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建立台账,以上工作务必于2023年8月中旬前完成,确保清洁取暖工作有序、扎实推进。各乡镇、各村必须将清洁取暖与散煤治理同步实施,做到清洁取暖改造完成一户、散煤清理完成一户,实现散煤治理“双清零”。

七、工程验收及补贴拨付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改造户的核实工作,负责对享受改造户进行验收(采暖设备安装量、型号进行核实登记,用户、村、企业、乡镇要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根据相关规定向县政府申请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有关乡镇,各乡镇分别进行兑付。各涉及乡镇将验收情况报县清洁取暖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

八、强力保障

1.清洁取暖工作任务繁重,各相关乡镇要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压实责任,按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先立后破的原则,把清洁取暖工作抓紧抓实。

2.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各相关乡镇要明确工作目标,明确所有改造工作的推进和完成时间节点,制定推进时间进度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面加快进度。领导组办公室实行周调度、月例会制度,研究解决问题,通报推进进度。

3.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要筑牢廉洁底线,严格规范程序,加强资金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通力协作,积极配合。

4.营造良好氛围。清洁取暖改造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乡镇要大力宣传清洁取暖的政策法规、现实意义,不断提高社会民众清洁取暖的意识与认知度;同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推进中的安全、稳定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与问题,稳步推进清洁取暖。

来源:洪洞县人民政府


根据《霍州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霍州市清洁取暖改造优先采用集中供热,应供尽供,最大限度提高集中供热覆盖面。集中供热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采用“煤改电”、“煤改气”改造方式。2023年主要采用集中供热和“煤改电”两种改造方式。2023年全市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共514户,面积5.14万m2。其中集中供热改造居民350户,面积3.5万m2;“煤改电”改造居民164户,面积1.64万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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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改电”采暖终端配套设备选择统一由涉及任务的乡镇(街道)按规定程序采用招标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确定专人全程参与,切实把好采暖设备审定准入关。由村(社区)居民在确定的配套设备中根据实际自行选择。“煤改电”优先选用空气能等符合条件的清洁采暖配套设备。“煤改电”用户改造验收合格后,每户配套设备补贴4200元。补贴资金由涉及乡镇(街道)核实申请,市财政局直付。
“煤改电”用户在采暖期享受国家电价补贴。“煤改电”电价补贴由国网霍州市供电公司审核办理。


以下为方案原文: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霍州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霍州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霍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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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成果,推动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有序推进我市清洁取暖改造工程。
二、改造原则
清洁取暖改造优先采用集中供热,应供尽供,最大限度提高集中供热覆盖面。集中供热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采用“煤改电”、“煤改气”改造方式。2023年主要采用集中供热和“煤改电”两种改造方式。
三、改造范围和任务
2023年全市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共514户,面积5.14万m2。其中集中供热改造居民350户,面积3.5万m2;“煤改电”改造居民164户,面积1.64万m2。

四、设备选型及补贴标准
(一)设备选型
“煤改电”采暖终端配套设备选择统一由涉及任务的乡镇(街道)按规定程序采用招标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确定专人全程参与,切实把好采暖设备审定准入关。由村(社区)居民在确定的配套设备中根据实际自行选择。“煤改电”优先选用空气能等符合条件的清洁采暖配套设备。
(二)补贴标准
“煤改电”用户改造验收合格后,每户配套设备补贴4200元。补贴资金由涉及乡镇(街道)核实申请,市财政局直付。
“煤改电”用户在采暖期享受国家电价补贴。“煤改电”电价补贴由国网霍州市供电公司审核办理。
五、进度安排
(一)完善确村确户资料(8月5日前)。各相关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策”要求,完善清洁取暖相关基础资料,报送相关部门和市清洁办。
(二)“煤改电”配套终端设备的选择(8月15日前)。各相关乡镇(街道)按程序全面完成采暖终端配套设备选择工作。
(三)线(电)网改造、管网敷设工程全面完成(8月底前)。“集中供热”管网敷设工程、“煤改电”线(电)网改造工程施工全面完工。
(四)清洁取暖终端配套设备安装完成(9月底前)。集中供热管道入户全部完成对接。“煤改电”终端配套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具备使用条件。
(五)清洁取暖改造竣工验收(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2023年清洁取暖验收工作,确保居民温暖过冬。
六、职责分工
各相关乡镇(街道):作为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成立工作专班,配强配全工作人员,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督促各村(社区)建立安全员日常巡查制度,加强村(社区)安全用气、用电。
市住建局:负责集中供热改造工作任务组织实施,严把工程质量和验收关,组织相关供热企业完成集中供热任务,做到应供尽供,可供尽供,最大限度扩大集中供热面积。
市能源局:负责“煤改电”工作任务的落实,严把“煤改电”终端设备验收关。
市发改局:负责完善清洁取暖用电集中供热采暖价格政策。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清洁取暖终端设备市场准入审核和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市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工作财政补助资金的筹措,确保及时补贴到位。
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清洁取暖工作环保督查。
国网霍州市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煤改电”线网改造工程和“煤改电”电价补贴政策的落实,保障“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运行。
其他有关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履职尽责,确保清洁取暖工作有序推进。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做好我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成立霍州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定期研究解决清洁取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市长任组长,分管能源和住建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协管副主任,市能源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警大队、国网霍州市供电公司、相关供热企业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及各相关乡(镇)长、街道办主任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和市能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领导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或增补领导组成员。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主动作为、协调联动,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工作顺利完成。
(二)规范资金管理。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落实补贴政策,提高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
(三)加强安全督导。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要加强对清洁取暖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督导,行业主管部门及实施主体要严把安全质量关,从源头做起,抓住关键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运行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供热、供电等企业负责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严格监督考核。各相关乡镇(街道)要摸清底数,逐户建立台账,规范管理,严禁弄虚作假。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全市通报问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五)注重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自媒体、宣传册、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传统燃煤危害,帮助群众算好环保账、经济账、安全账、生活质量账,凝聚清洁取暖共识。做好群众反映问题解释工作,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加强舆论引导,防止网络不当不实炒作,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来源:霍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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